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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的“货不对板”现象
1.面积出现重大误差。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根据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如果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中有一项超出3%(含3%),那么购房者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补足房价款(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或要求返还房价款(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二是退房。购房者选择退房的,发展商应在购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款项如数退还,并按一定的利率付给利息。因楼盘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还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2.配套设施“人间蒸发”。
开发商促销宣传时作出的种种美丽承诺,包括车位、会所、幼儿园、小学、泳池等配套设施在交楼时得不到兑现,也是目前交楼时货不对板的一大问题。
律师导购网林律师称,对此,小业主在最初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或者到相关政府部门去查询小区的详细规划图;并且保留好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开发商拒不兑现承诺,那么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
如果业主在收楼时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居住,或是房屋的装修交付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那么业主有权不交纳各项收楼费用,不签收开发商的收楼文件,不签收钥匙,并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交付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同时一并追究开发商的迟延交楼的违约责任。
此外,针对装修质量上经常出现的“货不对板”,张启军律师还指出,业主必须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关于屋内装修的补充协议,在协议中,与开发商对附属设备与屋内装修项目的标准、品牌、型号、价格、颜色等做出详细约定。如果是进口的材料或设备,还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原产地。对开发商承诺赠送的材料和设备,也要通过书面形式明确下来。
问题三
想收楼先交入住费
业主在收楼之前,往往被要求先交纳各种形式的“入住费用”,才能拿到钥匙去收楼。
专家支招
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启军:
可查询物价部门相关规定
在收楼时到底要交多少费用,很多业主并不清楚,所以往往助长了发展商乱收费的行为。按照物价局的相关规定,一次性缴交费用包括:水电费周转金,装修保证金(不装修无需此项),公共设施费用(在销售商品房合同未有明确配套而新增加的设施,可收取下列费用,已明确的配套项目不得重复收取):公共防盗门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管道煤气初装费。此外,以下费用规定不能收取:供水、供电一户一表费用、信报箱、通邮费、电话管线费、装修管理费等。
如何奏好“收楼三部曲”?
1.准备工夫要做足
一要看清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间,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要仔细研读合同中的收楼约定条款,充分了解小业主的权益。
三要准备好各种相关资料,包括收楼通知书、购房合同、各期还款单据、如属按揭购房的要带上银行贷款合同、以及业主的身份证件等。
此外,有条件者最好由律师等专业人士帮忙解读收楼约定,并最好尤其陪同到现场收楼。另外带上一些测量的小工具。如果有可能,为了防范日后的纠纷,可以带上录像或是录音设备,为今后维权取证做准备。
2.验房之前先查证
收楼当天,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先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诸如《住宅验收记录表》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
由于目前许多大型楼盘分期开发,在还未完全开发成功时,《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证书或许会没有。
这个时候,小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楼,也要有在相关文件加入书面内容,如“未见《××××证》”等。
3.仔细验收记在案
开始收楼时,对于开发商承诺的交楼标准以及房屋的质量问题,小业主一定要一项一项仔细查收。
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出现上文所提的房屋质量、配套等等货不对板的问题,小业主一定要把问题一项一项记录在案。一些细节的问题,最好可以用贴纸标记出来,以便同开发商协商整改,并方便整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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